園林燈光亮化設計規(guī)劃將對自然景觀進行策劃和區(qū)分。對古典與現代園林進行改造、設計時,側重點必然是不同的。古典式和現代式園林最大的不同之處首先在于其燈具外觀造型的不同,其次在于燈具的顯色。在亮化層次上,古典園林更加強調豐富(包括亭、廊、閣),更加注重細節(jié)亮化。當代園林注重小品的亮化(指種植、雕塑、建筑小品)。
園林燈光亮化設計布局上,夜景亮化要分主次,注重相互配合和形成整體效果,人、車兩用路應以功能性亮化為主,亮化水平和光色應與周圍環(huán)境相協(xié)調,在視覺上保持良好的連續(xù)性和整體性。
樹的亮化要考慮樹的葉狀、特征和顏色,確定照明水平和光源選擇;選擇適當的安裝角度,避免對人體產生眩光,要注意遮擋燈光。
水景觀亮化應根據水景的形態(tài)和水面的反光情況,選擇適宜的亮化方式,并結合景觀要求,兼顧有水與無水兩種效果;
建筑物亮化應結合建筑物表面材料的顏色,選擇適當的色溫,并與建筑物的墻、柱、檐、窗、角部、標志或標牌等部位相結合,以體現建筑物的特點,注意隱蔽。
上述樹木、水景及建筑物的燈具選擇應注意與周圍環(huán)境亮度的對比,園林燈光亮化設計應注意燈具安裝對周圍景觀效果的影響,結合功能亮化,創(chuàng)造出既符合整體統(tǒng)一,又能突出景觀特色的夜景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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